湘潭大学毕业证不见了可以补充办理毕业证明书,具体办理流程如下: 1. 办理对象:曾就读于湘潭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或专科,因遗失个人毕业(结业)证、学位证原件的毕业生,可申请办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毕业(结业)证明书、学位证明书。湘潭大学兴湘学院毕业生请联系湘潭大学兴湘学院;湘潭大学研究生毕业生请联系。 2办理部门:湘潭大学教务处学籍管理科。 3. 办理时间:请申办者于工作日(每周一至周五,不含国家法定节假日和寒暑假期)的工作时间内(上午8:00-12:00,下午2:30-5:30)向办理部门递交所有申办材料,办理部门将即时接收材料并予办理。 4. 申办材料: 1. 填写湘潭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生补办毕业(学位)证明书登记表,见附件。 2. 申办的证书复印件一份,若无相关申办的毕业(结业)或学位证书复印件,可联系学校档案馆出具学历或学位证明一份。 3. 个人身份证复印件(双面复印)一份。 4. 近期两寸免冠彩色纸质照片一份(一证对应一张),同时将照片电子版发送至邮箱,注意电子版照片大小不超过100Kb。 5. 申办方式(以下任选一种即可): 1. 本人亲自将所有申办材料交至办理部门; 2. 将所有申办材料快递至办理部门(限EMS或者顺丰); 3. 委托他人办理,需提供委托书和双方身份证复印件(双面复印)各一份,与所有申办材料一起交至办理部门。 6. 领取方式:可自取、他人代取或者到付快递领取(到付限于EMS)。其中“他人代取”需提供委托书和双方身份证复印件(双面复印)各一份;若“到付快递领取”,请务必在申请书上留下收件人姓名、电话和详细地址。 7. 联系方式:地址:湖南省湘潭市湘潭大学教务处学籍管理科(湘潭大学综合办公楼B302)。